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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定谎报瞒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应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09 浏览次数:73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政府14日出台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案指出,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同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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