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汽摩正文

李大开:将AT/CVT变速器列入鼓励类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2 浏览次数:85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五年来,今年是陕西法士特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大开提交的提案最多的一次,包括分类制定各大类汽车及关键总成产品最低“三包”规定;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在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上加大扶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等几个方面。
  
  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提案中,李大开提出,2011年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对鼓励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服务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相关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李大开指出,目录对有关条目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但细化之后部分先进技术并未纳入到鼓励类范围。以鼓励类第十六类“汽车”为例,第1条“汽车关键零部件”中仅明确了电涡流缓速器,未提及液力缓速器。但在欧洲市场,电涡流缓速器市场份额仅占2%,而液力缓速器由于技术含量高、制动效果好,市场占有率高达98%。第2条中仅将自动变速器中的DCT和AMT列为鼓励类,而未将AT、CVT列入其中。事实上AT、CVT技术在某些方面比DCT、AMT更具优势。目前国内重型AT市场已被艾里逊、福伊特、采埃孚等外资企业垄断,国产自动挡乘用车80%均采用的是进口变速器,部分核心技术“空心化”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
  
  李大开建议,一要将“重型汽车及大客车传动系统(含机械式变速器、车桥等关键零部件)”继续列入鼓励类;二要在目录鼓励类第十六类“汽车关键零部件”中增加“液力缓速器”条目,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第19类第2条中“液力缓速器”项目等同,鼓励支持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快液力缓速器技术的创新发展;三要将AT、CVT自动变速器纳入目录鼓励类范围。AT自动变速器,除在乘用车市场广泛应用外,在高端重卡、大客车、工程车、军用越野车等特种车辆方面更具广阔的发展前景。李大开强调,必须同步加快国产AT、CVT、DCT、AMT自动变速器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应用,以打破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的技术垄断。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